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信息智能化工程
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信息智能化工程
2015-02-15 17:46:00 来源: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信息智能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GXJSZ2014-39
三、采购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月13日
五、中标结果公告媒体及日期: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中标结果公告时间:2015年2月13日-2015年2月27日(共7个工作日)
七、中标结果: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交付使用期(工作日) |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 | 广西金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桂林市桂林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铁山工业园紫杉路8号 | 4432965.00 | 45 |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 | 广西巨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7号B1301、B1302号房 | 4423837.75 | 45 |
八、评标小组成员名单:折建章 、申志军、刘旭明 、朱远武 、龚雄飞
九、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联系人:陈颖 联系电话/传真:0773-8985398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