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银滩镇消防安全工作组织管理架构及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通知
银滩政发〔2022〕7号
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银滩镇消防安全工作组织管理架构及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通知
镇属各部门、各村(社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乡镇政府、社区、村委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消防组织管理架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现明确我镇消防安全组织管理架构如下:
镇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人:张小勇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镇政府消防安全管理人:李自波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关井村消防安全管理人:冯光 关井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禾沟村消防安全管理人:潘钟春 禾沟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龙潭村消防安全管理人:林炳军 龙潭村党委书记、村委主任
下村村消防安全管理人:林怡有 下村村党委书记、村委主任
曲湾村消防安全管理人:张莹 曲湾村党委书记、村委主任
和兴村消防安全管理人:陈伟 和兴村党委书记、村委主任
北背岭村消防安全管理人:林广鹏 北背岭村党总支书记、
村委主任
咸田村消防安全管理人:姚国照 咸田村党委书记、村委主任
白虎头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陈其雄 白虎头社区党总支部
书记、居委主任
海兴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庞贵权 海兴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主任
贵兴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黎小英 贵兴社区党总支书记、
居委主任
和平村消防安全管理人:骆文海 和平村党委书记、村委主任
新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丁冠良 新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主任
大墩海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潘光连 大墩海社区党总支部
书记、居委主任
南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黄森 南氵万社区党总支书记、
居委主任
为切实做好我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镇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镇政府每年听取2次以上消防安全情况汇报,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消防安全工作例会, 分析安全形势,研究部署工作,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 突出问题。
(二)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考核。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制定并实施消防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治理公共消防安全隐患。
(四)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组织有关部门参加事故现场勘查和调查工作。
(五)督促政府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政府对消防安全事故的处理意见认定和处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六)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职责和义务。
二、镇党委书记消防安全职责
镇党委书记对本镇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二)经常了解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分析消防安全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重大活动和检查指导重点工作。
(三)研究并解决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增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
(四)适时主持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听取消防安全工作汇报,重点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安全中的突出问题。
(五)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督促其他党政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镇长消防安全职责
镇长为镇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分解安全生产考核目标,防止各 类事故的发生。
(三)负责检查并督促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各类企事业 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实施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定期听取本级安委会和安全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工 作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特大事故隐患。
(五)负责落实镇消防安全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装备等相关问题。
(六)本行政区域发生影响较大的死伤或较大以上火灾 事故,应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上级 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镇人大主席消防安全监督职责
(一)认真贯彻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和检查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和执行情况,正确行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二)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乡镇企业、私营企业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时监督各种违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严肃性。
(三)适时听取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督促研究和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四)积极参与消防安全事故的查处,督促做好事故调 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五、镇分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职责
(一)分管领导是本辖区消防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上级政府关于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本辖区消防安全方面的制度和措施,具体落实消防安全目标和措施。
(三)定期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消除事故隐患,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五)指导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网络,加强对各村(社区)、各企业的消防安全的监督考核。
(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其他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法治意识,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
(七)辖区内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并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工作。
六、村(社区)消防安全职责
(一)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是本村(社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村(社区)两委成员对消防安全负具体领导责任,同时承担所包片点(网格)内的各种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二)认真贯彻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消防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并督促本村(社区)企业执行。
(三)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消防安全标准和规范,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四)企业发生火灾事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责成企业报出事故概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延迟报告,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五)完成镇安委会交给的其他工作。
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滩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