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绥中县鹏泽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权设立公示
我局受理了绥中县鹏泽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权设立的申请,拟报绥中县人民政府批准。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对该用海的意见和建议,增加政府审批用海的透明度,根据《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社会公示。
海域使用权人:绥中县鹏泽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项目名称:绥中县鹏泽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
使用海域位置:绥中县高岭镇南侧海域;
用海面积: 266.1193公顷;
用海类型:渔业用海
用途:底播养殖;
用海性质:经营性;
用海期限:5年。
《开放式养殖申请用海界址点坐标公示明细表》见***。
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如对以上项目用海存在异议,请于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绥中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特此公示
报送单位:绥中县自然资源局
报送时间:2023年2月22日
单位地址:绥中县自然资源局(和平街西段九号)
联系电话:0429-2390675
邮政编码:125000
***:开放式养殖申请用海界址点坐标公示明细表
界址点编号及坐标(北纬|东经) | |||||
1 | 39°57′43.510″ | 120°09′56.171″ | 2 | 39°58′17.616″ | 120°10′51.280″ |
3 | 39°59′05.114″ | 120°10′19.819″ | 4 | 39°58′31.145″ | 120°09′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