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总工会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大病救助对象的公示
按照《庆阳市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职工个人申请,单位工会初审,职工服务中心复审,市总工会党组研究,现将拟进行大病救助的胡度等7名职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如有情况不实的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及时将调查结果进行反馈。
一、救助对象基本情况:
大病救助:
胡 度,男,50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
张武誉,男,39岁,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
杨月荣,女,45岁,市建筑业管理局职工。
李 夏,男,41岁,市政府办公室职工。
贾金山,男,44岁,市总工会职工。
李庆高,男,54岁,市总工会职工。
意外致困:
张志荣,男,39岁,庆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职工。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受理反映情况科室:庆阳市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4—8212273
联 系 人:张 文
通信地址:西峰区安定东路12号
邮政编码:745000
庆阳市总工会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