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内江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
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编号ASHA122Z05130和ASHA122Z05131的《检验报告》各1份,上述报告分别载明内江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中辣牛肉干和特辣牛肉干经检验菌落总数不合格,立即按程序组织开展后处置,现将后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SC2251***********78,检验报告编号:ASHA122Z05130,产品名称:中辣牛肉干;被抽样单位名称:内江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者名称:内江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承检机构: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检验报告出具日期:2022-08-25;检验项目:菌落总数CFU/g;标准指标:n=5,c=2,m=10000,M=100000;实测值:6.3x104,4.8x104,2.8x104,5.8x104,5.0x104;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抽样单编号:SC2251***********79,检验报告编号:ASHA122Z05131,产品名称:特辣牛肉干;被抽样单位名称:内江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者名称:内江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承检机构: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检验报告出具日期:2022-08-25;检验项目:菌落总数CFU/g;标准指标:n=5,c=2,m=10000,M=100000;实测值:9.3x104, 6.4x104, 9.4x104,8.8x104,
8.1x104;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核查情况
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食品检验报告》,告知当事人菌落总数项目不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2年8月29日,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内江市市中区南环路的内江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依法提取当事人资质等资料。经调查,2022年7月27日,当事人生产了规格150g/袋的中辣牛肉干25袋,特辣牛肉干15袋,经自检合格后以41.00元/袋的价格将其中13袋中辣牛肉干和3袋特辣牛肉干放于门店销售,并于7月29日销售完毕。2022年7月27日,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受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上述12袋中辣牛肉干和12袋特辣牛肉进行了抽检并于2022年8月25日出具了2份《检验报告》。
2022年8月29日,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向各门店发出不合格产品召回通知书,截止到2022年8月30日,召回数量为0。
(三)处置情况
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该公司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为由对其立案调查,整个案件都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取证,于2022年11月2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号:川内中市监处罚〔2022〕239号>:1、没收违法所得488.00元;2、处以罚款1500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5488.00元(壹万伍仟肆佰捌拾捌圆整),上缴国库。
三、原因排查情况
本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新员工在灭菌环节操作不当。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公司加强员工培训,强化生产过程控制,严格落实出厂检验制度,定期委托检验,确保生产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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