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仙村镇仙联蓝田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仙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仙村镇仙联蓝田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解决防洪排涝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同意仙村镇仙联蓝田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仙村镇仙联村,北接仙村涌支流,南至对海路,总治理河长732.5m(干流治理河长510m,支流治理河长222.5m),其中清疏长732.5m,新建护岸总长1465m、堤防长1465m,新建DN600钢筋砼涵管3处,重建桥梁2座。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31.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5.51万元、独立费用85.16万元、预备费58.07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仙村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3日
***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仙村镇仙联蓝田涌综合整治工程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关于仙村镇仙联蓝田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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