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获评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
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下发《第二批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寿光市榜上有名。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中,寿光市经过自愿申报、市级初审、书面评审、实地评估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创建环节,最终成功获评“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荣誉称号。
近年来,寿光市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有力抓手,作为提升城市品质、擦亮城市品牌的“关键一招”,不断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探索“复议+调解”办案新模式,高效化解行政争议;打造“一平台三体系”法治审核新模式,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市、镇、村三级全覆盖,做法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刊文推广;成立“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为1300余家企业风险防范化解、权益保障等提供“订单式”“保姆式”服务;大力实施社会治理创新,“无讼超市”经验做法入选山东省首批政法改革典型案例;创新实施“法治护航百千万工程”,为重点村配备“法治副书记”,推动法治资源向发展、民生、乡村全面下沉,“一核三圈”法治乡村建设经验被司法部刊文推广……通过全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寿光法治政府建设实现蝶变跃升,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下一步,寿光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法治思想,着力巩固和拓展示范创建工作成果,坚持推进良法善治,以示范带发展、以创建促提升,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效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助推力,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