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东营市高危企业人员在岗在位大数据分析系统应用情况新闻发布会
12月2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东营市高危企业人员在岗在位大数据分析系统应用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到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树茂,市危化品监管服务中心主任郭爱国,市应急局应急救援管理科长王文静,市应急局危化科科长李秀美,介绍高危企业人员在岗在位大数据分析系统应用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
东营市作为危化品大市,截止目前危化品生产企业254家,使用企业14家。近年来,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这样的背景下,今年2月份以来,在部、省两级领导的精心指导下,我市作为全国唯一试点地市,积极承接“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企业相关人员在岗在位大数据分析”试点任务,边探索、边总结、边推进,5月初上线运行高危企业人员在岗在位大数据分析系统,实现对辖区内268家危化品生产和使用企业在岗在位和停产复工情况的全面监测和预警。经过半年多的推广应用,取得较好成效。10月13日,应急部发布了《关于总结推广东营市“高危企业人员在岗在位大数据分析”试点建设成果的函》;10月份,东营市在全国信息化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演示培训了系统功能,建设经验和应用成效得到国家应急管理部高度肯定。系统的主要功能和成效主要包括:
(一)组织企业相关人员通过系统进行到岗打卡,实现对企业到岗值守行为的全面监管。我市要求辖区内高危企业每月线上报备企业负责人带班计划,要求带班负责人每日应用微信打卡小程序进行到岗打卡,要求装置关键岗位人员在复工期间进行上岗打卡,划定厂区电子围栏,通过和腾讯公安部回流的人脸数据进行比对,验证相关人员是否真实在岗履责、到岗人数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利用应急部“数据资源池”回流的三项岗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人员证书信息,对相关人员证件进行有效性核验,研判企业是否存在未持证上岗等疑似违法行为,实现对高危企业关键人员、关键岗位和关键流程的线上有效监管。端午节期间我市未按计划执行到岗带班打卡的企业有27家、中秋节减少至15家、国庆节减少至3家,累计发现3家企业复工复产负责人不到岗,3家企业复工期间操作人数不符合要求,重要节日期间、企业复工关键节点企业负责人带班值守和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行为逐步规范。
(二)组织企业线上报备停(复)工计划,实现停(复)工动态实时掌握。高危企业停产复工期间是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时段,我们要求企业通过系统开展企业装置停产和复工计划报备,利用“电力助应急”企业用电数据,与企业线上报备情况进行关联比对,能够实时掌握企业是否存在不报备擅自开工或停工行为。同时,我们与中国危险化学品协会东营项目部在企业开展的会诊式排查活动进行了充分结合,按照企业填报的拟复工时间、装置类型、涉及危化品等内容,提前安排高水平专家为企业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提供***指导。自5月份以来,为复工企业提供安全指导6次。
(三)建立报警预警闭环处置机制,实现精准化执法监管。我市依托试点系统应用,建立了“系统自动预警、企业线上反馈、政府线下核查”的闭环处置机制。通过与各部门回流的数据对比分析,产生企业负责人未到岗、未报备自动停/复工、安全管理资格证件超期等6类报警信息,并根据报警内容、报警频次、报警处置及时程度等,生成红、橙、黄、蓝四类预警信息,分别推送至市、县区、镇街/园区应急管理部门,由各级针对预警和风险提示开展针对性、精准化执法检查。系统试运行以来,累计核查报警预警信息153条,查出违法行为8条,有效推动执法监管由“地毯式排查”向“精准式打击”转变,提升执法效率。
市广播电视台:
刚才在通报中提到,咱们试点系统的应用成效显著,我们都知道“信息化三分建七分用”,我想请问下试点系统在应用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郭爱国:
我所在的危化品监管中心是全市为提升危化品监管设立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其中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全局危化信息系统的运维管理,目前我中心负责全省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危化企业一卡通装卸平台和人员在岗在位等多个系统的管理。自接手试点系统后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和信息化中心建立了联络员制度,明晰职责,搞好配合,信息中心负责前期建设,并协助我们中心做好运维指导工作;二是安排专人负责系统管理,对系统产生的报警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并按要求发到市、县、乡三级应急管理部门,督促其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截止目前下发通知12份,督办函3份,使系统运转更加高效;三是做好和市局业务科室的对接,实际上信息化系统主要是为业务监管服务的,试点系统涉及我局危化、规划科技、执法支队等多个单位,我们实行数据业务联动机制,每月形成平台运行通报,实现定向推送,这样做的目的是更好辅助业务科室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采取针对性措施,比如说执法支队的衔接,我们想在明年将系统中存在多次异常数据的企业进行差异化执法,探索线上远程执法的新思路。
大众网:
刚才通报中提到,系统纳入了260余家危化品生产和使用企业进行管理,危化企业的安全监管是我们的重中之重,但是目前危化企业信息化监管系统较多,需要企业投入一部分费用,无疑也给企业增添了部分负担。试点系统的应用中是否存在这样的问题?
王文静:
不存在。我局在系统建设之初,就充分考虑到了这些问题。因此,我们深入7个县区、41个镇街和化工园区、50余家企业开展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论证,并编制了系统建设方案实施所需要遵循的三个原则。一是坚持企业资金“零投入”原则,在企业没有任何投入的情况下,通过开发微信打卡小程序,实现对企业相关人员到岗值守情况的精准监测。二是遵循“集约化建设”原则,在部、省两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将应急部“数据资源池”回流的三项岗位人员证书信息、“电力助应急”企业用电数据、腾讯公安人脸数据库以及东营市现有信息数据资源进行了有效整合,避免了重复性建设、重复性信息采集。比如系统中的企业信息全部从我局建设的数字化安全监管平台中对接获取,避免了企业的“二次填报”;三是遵循“高拓展性”原则,系统建设中,考虑到各地业务处理流程不尽相同,我们优选了复用性较强的技术框架,使用拖拽式工作流,实现业务流程的快速调整,为功能优化创造有利条件。
市新媒体中心:
刚才通报中提到,要求高危企业开展停产和复工报告等工作,请问这些工作的开展是否具有相应的文件依据?市级层面是否出台了相应的制度规范?
李秀美:
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试生产、停产和复工过程历来是事故高发阶段,各级应急部门对此高度关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的组织实施和备案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据我们了解对已建成的危险化学品项目的停产、复工报告和组织没有详细的制度规定。所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和信息化赋能,成立了由业务科室和信息化部门成立的工作专班,确定了“业务主导、科信支撑”的建设思路,通过制度配套来推动信息平台落地。因此,我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于2022年4月组织专家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停工复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东安办函字〔2022〕6号),对开展停产复工报告的企业范围、停工复工报告的流程、需要提报的材料、停复工期间人员到岗要求、监督管理进行了明确,提出了可操作性的建议,通过制度配套,对试点系统的建设应用推广提供了支撑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