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没收违法建筑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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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1月25日发表
交口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依据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11月11日向我区发出的《关于没收“聚富花园”项目建(构)筑物的函》,现对吕梁聚富商贸有限公司非法占用100.87亩土地(其中交口街道办王家塔村1.83亩耕地、吕梁市城区建设用地99.04亩)上的188911.79平方米违法建筑物予以没收。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
咨询电话:离石区自然资源局 0358-822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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