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稳岗返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参保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稳岗返还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参保中小微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请稳岗返还的参保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参加社会保险,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中小微企业。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参保职工人数、企业职工总数取值为上年度12月参保缴费人数)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以上,如有欠费的,补缴上年度失业保险欠费后可以申请。
三、裁员率的计算
1、裁员率:2019年度企业裁员数÷(2019年度企业裁员人数+企业2019年度末在职职工人数)×100%;
2、2019年度裁员人数:指因企业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不包含退休、退职、死亡人员。企业集团内部调动、个人辞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者违法违纪被开除的不计入裁员范围。
四、补贴标准
我县中小微企业一般稳岗返还标准为该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2020年列入国家和自治区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名单的中小微参保企业符合一般稳岗返还条件的,返还标准提高至其上年度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5%。如存在欠费的,补缴上年度失业保险欠费后可返还上年度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
(一)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企业上年度裁减员情况表(原件1份,加盖公章,加无裁员的不需提供)。
五、申报方式
窗口办理:隆林县社会保险事业局业务大厅综合受理窗
地 址:隆林县龙山街上***号
网上申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智慧人社信息系统网上经办大厅(http:rswb.gx1233.net)进行申报。网上申报须上传申报材料。(注: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申报单位尽量采用网上申报)。
咨询电话:0776-8205865
六、其它事项
为实时动态掌握享受稳岗补贴企业情况,提高稳岗补贴政策实施的精准度,企业递交稳岗补贴材料前,需通过wgbt.mohrss.gov.cn域名,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填写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表并上报社保经办机构。
隆林各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0年2月19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