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关于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
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关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统一部署,昭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6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加大对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进行处罚。同时加大对“一盔一带”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不断促进我县广大驾乘人员的守法意识。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昭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5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
(一)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驾驶三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二)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50元;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100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乘车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来源:贺州交警昭平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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