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县2018年度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现将我县2018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证范围
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以下称认证对象)。
二、认证时间
2018年集中认证时间为4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未办理的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待确认仍具有领取养老待遇资格的,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其待遇。
三、资格认证具体方式及要求
(一)认证方式:我县实行以人脸识别技术为主,纸质认证为辅的认证方式。
1.已在我县完成首次人脸识别建模的认证对象,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领取资格年审证》或《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手册》就近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人脸识别认证;也可进行自主认证,自主认证方式如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