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财政局建立健全三项制度推进正风肃纪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发扬斗争精神,房县财政局建立健全三项制度推进正风肃纪。
一是建立健全机关考勤公示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考勤工作,严格执行“早签到、晚签到、有事请假、去向清晰”的考勤制度,同时明确规范请假权限,“职工需请假一天的由单位(股室)负责人审批、请假三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审批,单位(股室)、乡镇财政所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均由主要领导审批”,每周统计考勤情况,对于考勤纪律松弛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考核绩效得分。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落实通报制度。定期将各单位(股室)、乡镇财政所重点工作进度公开通报,强化进度***,力求效率提升,严禁办事人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愿担当等现象;建立作风建设暗访制度。局党组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充分发挥局机关纪委职能作用,由党办、局办、人教牵头,组成工作专班,适时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进行明察暗访,检查工作纪律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胡作为”等作风建设问题突出的单位(股室)、乡镇财政所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形成警示效应。 三是建立健全问责惩处制度。对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股室)、乡镇财政所纳入年度考核的负面清单,对受到通报批评、追责问责人员,在干部提拔交流、年终评先评优、职级晋升和职员制晋升等方面予以惩处,让受到批评约谈的个人在相关会议上“红红脸出出汗”。(房县财政局 叶经 张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