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严格落实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持续晴热高温天气,森林火险等级高。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9月23日,茶陵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森林禁火令》,通告要求,2022年9月23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茶陵林区及林地边缘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违法违规野外用火。
9月26日,记者在利民办事处桥边村看到,村干部们正在向村民们发放《森林禁火令》宣传资料,耐心向群众讲解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提高村民防火意识,引导村民们自觉遵守秸秆、田埂等禁烧规定,并参与到巡防工作中来。 路旁的田地里,农户正在用铁耙将秸秆翻松,踩进泥里用做肥料。
自《森林禁火令》实施以来,桥边村村干部和党员群众全员上岗巡护、进村入户宣传、进山入林设卡、火源实名登记、加强教育管理,全力筑牢森林防火第一道防线。
在森林防火特护期间,茶陵县坚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坚决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时,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天干物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生态环境。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森林禁火令》相关事项,从我做起,模范带动,禁止野外用火,严格管控火源,做到发现一处,从严处置一处。”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谭永军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