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公示(问题三十九)
合山市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问题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公示
(问题三十九)
一、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类型:关于缺乏有效办法整治的问题
问题编号:三十九
主要问题:城乡区域秸秆、垃圾露天焚烧依然多见。
整改目标:1.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秸秆禁烧管控和巡查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和禁烧宣传力度,严厉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2.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力争到2019年底建立较完善的秸秆还田、收集、储存、运输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可持续运行的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40%以上。3.生活垃圾焚烧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二、责任单位
中共合山市委员会 合山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划定区域,落实责任。制定印发《合山市秸秆露天禁烧区划定和综合利用方案》,依法依规划定秸秆露天禁烧区,市人民政府与各镇人民政府签订《秸秆(甘蔗叶)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状》,各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巡查队,建立了市、镇、村三级监管体系,实现全覆盖网格化。市、镇两级都指定专人接收并及时处理上级下发的卫星遥感监控火警点情况,市级为来宾市合山生态环境局监察大队人员,镇级为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人员。2019年来,共接到卫星遥感监控火警点7起,及时处理7起。
(二)加强巡查,宣治结合。组织人员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大秸秆禁烧管控、执法检查和禁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值班巡管制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深入镇、村中开展禁烧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等宣传工作,制作《合山市禁止焚烧秸秆(甘蔗叶)管控区域公告牌》125块,发放宣传单20000份,悬挂宣传标语230条,利用滚动LED屏幕、微信、短信等形式向群众大力宣传发布禁烧信息,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广大群众对秸秆禁烧合秸秆综合利用各镇的认知度。2019年来,共巡查94次,共发现焚烧农村生活垃圾行为0起,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20多起,在巡查执法中与群众面对面宣传禁烧相关法律和政策2000多人次。
根据《来宾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备案指引》文件精神,我市拟对该问题进行销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9月14日至18日)。监督电话:0772-8914716。如对以上公示情况有投诉或问题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电话进行反馈。
中共合山市委员会 合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