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王乡强化廉政建设落实主体主责主业
兴城市药王乡党委把加强廉政建设,落实主体主责作为考察干部队伍的一项重要业绩来抓。目前,全体机关干部工作热情高涨,担当意识增强。
严规主体责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定期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年共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专题会议10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领导班子分工中明确各副职领导对所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坚持开展谈心谈话,党委书记与各副职领导、各副职领导与所分管人员定期进行谈心谈话,经常红脸出汗,做到提醒在前。
严管监督执纪。严格执纪,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2021年药王乡本级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举报6件;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28件,直接了结1件,函询了结1件,初核26件,其中转立案16件,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5人,尚有5件在审理中。
严肃换届纪律。全乡累计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273份,开展各类谈心谈话200余次,对党代表、人大代表候选人和换届候选人廉政审核450余人次;组织观看《警钟长鸣》等警示教育片13场次,受教育500余人次,查处一起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处分2人,组织处理2人。
严查整改落实。开展自查整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要环节,对全乡扶贫项目、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发现两个扶贫项目存在资金管理上的问题,由乡扶贫办牵头完成了整改,发现1个村利用机动地套取地力补贴款,对涉案3名村干部立案,并将严肃问责。(刘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