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20年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表彰评选推荐名单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2016—2020年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表彰、全区表扬评选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1〕94号)精神,我市周密部署,由市委宣传部、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按照评选要求和推荐程序做好申报工作,经由各级各单位自愿申报,经严格审核和评定程序,我市推荐2016—2020年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普法工作先进个人、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表彰候选名单已确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7日-24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崇左市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以便了解核实情况。联系电话:0771-7968768;邮箱:czsyfzsb@163.com;通信地址:崇左市江州区丽川路14号崇左市司法局510室,邮编:532200。
***:崇左市拟推荐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表彰名单
崇左市司法局
2021年9月17日
***:崇左市拟推荐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表彰名单
一、全国2016—2020年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一)崇左市司法局
(二)凭祥市司法局
二、全国2016—2020年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一)黄梅花 大新县委宣传部网络舆情管理中心主任
(二)黄柳春 扶绥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三)许嫦婷大新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工作人员
三、全国2016—2020年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名单
(一)崇左市公安局
(二)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