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聘请法律顾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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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10日发表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南府办函〔2018〕17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决定聘请:广东盈宇律师事务所为我中心法律顾问单位,广东盈宇律师事务所曹建宇、叶海薪律师为法律顾问,聘请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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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10:10:0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