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局对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巩固年验收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县政府将2014-2015年确定为“安全生产基础巩固年”。根据陵川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陵川县“安全生产基础巩固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陵政发〔2014〕6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陵政发〔2014〕18号)文件要求,11月26日-12月1日,经信局按照“安全生产基础巩固年”实施细则对供电公司、水电总公司、金隅水泥公司、鸿生生物公司等8户企业进行验收。
供电公司和金隅水泥公司的各项制度较为健全、安全管理非常有序、隐患排查比较到位,安全生产工作扎实稳定,考评结果均在90分以上。鸿生生物公司、鑫源冶炼公司、骏通铸管公司、鑫虹颜料公司、太行民爆公司、水电总公司6户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常抓不懈,安全生产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考评结果均在80分以上。
在“安全生产基础巩固年”活动中,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但部分企业还存在制度不健全、对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完善、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等问题。在对各企业的验收过程中,分别针对性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其进行进一步完善整改。同时,要求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稳定运行。 (杨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