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全力抓好水毁工程修复
平定县全力抓好水毁工程修复
本报讯 我市水毁工程修复工作开展后,平定县根据辖区修复工作目标任务,定时间、定任务、定措施、定责任,多方筹措资金,全力抓好水毁工程修复工作,确保在汛期前完成各项修复工程。
去年强降雨期间,平定县部分乡镇的水利设施损毁严重。受降雨影响,全县12条河道堤防出现不同程度倒塌、掉跟、漏根现象,长度达91.695公里。由于受损设施较多,涉及面广,修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较大。为确保修复工作按时完成,平定县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水毁堤防应急修复工程领导组,根据修复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全县修复工程进行统一领导。有关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工作开展。按照职责分工,平定县水务部门负责工程协调、技术指导、工程验收,发改部门负责水毁工程的立项批复及上级资金的争取,住建部门负责县城范围内嘉河、城南河堤防的修复、清淤疏浚与工程的质量监督,财政部门负责水毁堤防资金的评审和发放,并负责将农村河道清淤疏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审计部门负责对水毁堤防修复工程决算的审计。
修复工作中,平定县按照乡镇组织、同步推进、因地制宜的原则,分类分段实施,切块补助进行,对投资50万元以下的工程,实行应急修复简易建设程序;对投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工程,按照工程建设程序,由县政府统一聘请设计、招投标、监理,乡镇组织实施;对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技术标准,切实发挥作用。
平定县在全面推进各项修复工作开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督查力度,县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水毁堤防修复工作进行督查,对工程进展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李 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