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绸缪清明筑牢防火墙
狮脑山林场的护林员在狮脑山路上定点巡查入山人员和车辆。 任继萍摄
从3月份开始,我市进入森林高火险期。由于全市降水偏少,气温回升较快,大风天气频繁,草灌含水量锐减,森林火险等级逐步提升。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祀扫墓和春游踏青的人数增多,林区内外人员出入频繁,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市林业局强化综合措施,全力做好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市森林防火形势稳定。
抓好防火责任制落实
提高思想站位,树立森林防火是当前的第一件大事、第一位职责、第一项任务,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从严落实防火责任,确保防火经费、管护人员、扑火队伍、灭火物资、应急预案等切实到位。主要领导亲自问、亲自抓,抓好抓牢责任落实环节,扎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包保责任制的各项要求,使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巡护责任具体到人、到山头、到地块,形成层层管、层层抓、层层落实的新格局。同时管理好林区周边的企业及施工队伍,逐一签订防火责任书,确定防火责任人,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切实有效地保证林区安全。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和第一道工序,贯穿森林高火险期始终。突出宣传重点,深入林区、景区、农户,组织开展面对面防火宣传;丰富宣传内容,通过举办宣传月、宣传周、警示日、街头流动宣传、设置宣传标牌、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创新和丰富宣传形式,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媒体加大宣传频率,特别是人烟稀少的偏远地区、山庄窝铺、自然村要明确专人进行宣传,做到防火宣传不留死角;深化宣传实效,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火灾案例、宣传做好森林防火的重要性。
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各级领导亲自带队,分片包干,积极开展针对性的隐患大排查,通过联防联络连保等措施,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突出重要区域的危险源管控,严格禁止野外非法用火,严禁火源进山入林。护林员、瞭望观察员、入山检查员、巡查员、基层包片员“五员”必须携带扑火工具,坚持网络化巡查和定点看护两项制度,抓好网格化管理、格式化督查、痕迹化留存及农田秸秆清理工作,加大巡逻管护频率和密度,林区、景区等重点部位要采取无缝式管理,对重点人群要明确监管人员,采取人盯人防范的措施。根据火险预警采取密集化防控,确保万无一失。
做好火情应急处置
各县(区)保证森林消防队员的工资待遇及必要的保险保障,加强对森林消防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尤其做好扑火队员的安全培训,增强在复杂地形和环境条件下安全扑火的技能,进一步提高扑火战斗力。做好扑大火、救大灾的准备,加强各种扑火物资的储备,灭火机具和扑火装备要进行认真的检修和保养,以满足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队伍保持战备状态,保证全员到岗到位,集中食宿靠前布防,准备掌握区域火险动态。一旦发生火情,领导靠前指挥,坚持重兵扑救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快速高效反应,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加强火情信息报告
各级防火办进一步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密切关注本地区天气变化,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对辖区防火值班情况的检查督促,保持良好的值班秩序,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值班电话和报警电话畅通,及时处置,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顺畅高效。值班人员全面掌握本辖区的森林火情动态,对监测到的火情热点,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实地核查,及时反馈核查结果。严格按照森林火灾归口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错报现象的发生。全市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县(区)防火办在每日16点以前将当日火情发生情况报告市防火办。
(卢姝珍 张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