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完成法律明白人选聘工作
截至7月31日,全市777个村和社区全面完成“法律明白人”选聘工作,共选聘“法律明白人”2186人。
为进一步探索新时代农村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推动建设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提高我市法治乡村建设水平,今年4月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农村(社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明白人”选聘、培训工作。
各县、区委全面依法治县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司法局制定了本辖区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组织选拔、考核上岗等程序,在村(社区)“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村民小组长、网格员中选聘了一批对基层情况了解、有一定法律素养、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的人员,作为“法律明白人”的基层骨干,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以《民法典》学习宣传培训为契机,各县区对“法律明白人”以乡镇、社区为单位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经过法律培训,使其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同时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逐步成为农村群众中集学法良师、用法参谋、维权代理于一身的“法律明白人”,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农村基层自治水平,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为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过“法律明白人”培训、培养工程,先让一批人学法,再带动一批人用法,唤醒基层群众参与意识,让乡村社区群众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夯实乡村社区治理基础,推进法律落地生根,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李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