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秦岭生态环境长安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启动
9月1日,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召开《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正式启动执法检查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小强安排相关工作。
会议通报了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听取了区政府关于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全区贯彻实施情况的工作报告,区委常委、副区长崔建明代表区政府就支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作了表态发言。会议邀请了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丁岩林作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解读》知识培训。
会议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本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性,紧扣法律规定,突出重点内容,全面了解情况,直面存在问题,广泛听取意见,确保圆满完成执法检查各项任务。
执法检查组要坚持依法办事,根据执法检查方案,详细制订工作计划,深入实际认真检查,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真正做到组织到位、安排到位、检查到位,确保整个过程检查有深度、督查有力度、整改有效果。
执法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学习***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秦岭保护的***批示精神,全文精读两个条例内容,真正做到懂法律、懂政策、懂业务,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全面提高本次执法检查工作水平,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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