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蓝田县委员会关于鲁建雷妍同志任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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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5日发表
蓝政协发〔2022〕13号
政协蓝田县委员会
关于鲁建、雷妍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2年9月2日政协蓝田县第十四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政协蓝田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协商决定:
鲁建同志任政协蓝田县第十四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
雷妍同志任政协蓝田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社会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政协蓝田县委员会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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