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开展全市劳动用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省人社厅和市政府关于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汲取天津港区“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教训,进一步督促各用人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中劳动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从8月20日到10月20日,市人社局按照“网格化”执法责任制要求,对我市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重点突出检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冶金等高风险企业和农村地区小砖窑、小作坊等。
此次检查内容主要是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签订、集体(专项)合同签订、工作时间安排及工资支付(含休息休假执行、高温津贴发放)情况;参加工伤保险情况,重点是危险化学品行业、农民工集中的高风险行业企业参保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用人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使用情况及《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中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作(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情况。
本次大检查分执法检查、分析总结两个阶段,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3个检查组。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监管范围内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工资等问题的企业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或移送相关部门,重大案件要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置,确保此次大检查切实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