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32
据国家统计局盘锦调查队近日发布的调查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3.2%,较上年同期的2.2%扩大了1.0个百分点,较一季度回落了1.5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累计上涨15.3%,鲜活食品价格累计上涨24.3%,服务价格累计下降0.1%。
疫情发生以来,我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科学研判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分析显示,上半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恢复和保供稳价措施落地实施,食品供求基本平衡,全市物价水平虽有波动但整体保持平稳。
分析指出,从月同比的走势来看,上半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分别上涨5.4%、5.0%、3.6%、1.8%、1.5%和1.7%,呈现前高后低态势。1—3月份同比指数在经历了年初春节错月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呈现逐月回落趋势;进入4月份,受新涨价因素减弱影响,涨幅回落,月同比指数保持在“1区间”,走势稳定。
从月环比的走势来看,1、2月份受春节错月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居民消费价格环比分别上涨2.1%、0.8%;3—5月份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市场生产秩序良好,主要食品产能提高、供应增加,市场需求进一步回温,月环比指数转为下降态势;进入6月份,以猪肉为代表的食品价格上涨,月环比指数微涨。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稳定,上半年分月环比指数由正转负,物价指数进入平稳轨道。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稳步下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3.2%,比全省3.6%的涨幅低0.4个百分点,比全国3.8%的涨幅低0.6个百分点。在全省14个市中,居并列第十,比位居第九的阜新低0.1个百分点,比第十一的营口高0.1个百分点。
上半年,全市居民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累计比指数呈现“五升三降”态势。其中,食品烟酒、居住、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指数分别上涨11.4%、0.6%、1.5%、3.5%和2.7%,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价格指数分别下降2.5%、1.4%和4.7%。食品烟酒价格指数在猪肉价格上涨的带动下,以11.4%的涨幅保持绝对领先;交通和通信价格指数受国内成品油价格和疫情影响等,在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中降幅最大。
翘尾因素影响高于新涨价因素。在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指数3.2%的涨幅中,翘尾因素占2.6%,新涨价因素占0.6%,较一季度的新涨价因素2.2%低1.6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的不断降低,进一步表明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全市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措施得力、落实到位,疫情影响不断减弱。
分析指出,上半年,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升高的主要因素依然是食品价格结构性波动。随着复工复产的持续推进,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保供稳价相关政策措施,有效保障全市“米袋子”“菜篮子”产品的生产和供应,市场供销两旺、价格平稳有序。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