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办公场所全面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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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30日发表
即日起,市直机关工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爱卫办联合在市直机关办公场所全面禁烟。
市直机关包括办公楼内所有场所禁止吸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会议室、办公室、食堂、走廊和洗手间等重点区域禁止摆放烟缸、烟具;办公楼内小卖部、食堂小卖部禁止销售香烟。目前,我市已将控烟工作纳入了机关日常管理,制定了控烟工作方案、无烟机关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市直机关工委还将控烟工作纳入了各单位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会同市爱卫办对控烟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中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市直机关工委每年还将开展“无烟机关”评比活动,对表现优秀的单位给予一定奖励,对较差的单位通报批评。
信息来源:铁岭日报
作者:杨葵花 责任编辑:汪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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