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6年第3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6年第3号
2016年1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5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6〕8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8.4726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位于菏泽高新区吕陵镇,王楼行政村耕地以南,王楼行政村耕地以西,王楼行政村耕地以北,王楼行政村耕地以东。总面积84726平方米,涉及王楼村土地84726平方米(其中耕地79309平方米,农村道路4291平方米,沟渠1126平方米)。该宗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以上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由菏泽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