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教
李春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教育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状况
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显示,全市普通高中54处,在校生15.4万人,中等职业学校36处,在校生6.36万人。合计高中段学校90处,在校生21.77万人。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部署,切实解决高中阶段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在确保义务教育优先发展的基础上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适龄青少年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的通知文件精神,2016年底,我市编制了2017—2020年高中攻坚计划学校建设规划,依据学龄人口变动趋势、现有教育资源状况以及毛入学率达标等相关要求,全市规划建设高中学校53所(其中新建学校26所,迁建9所改扩建学校18所),新增学位132541个,规划建设校舍405.35万平方米,预计资金投入108.81亿元。
截止目前,共开工建设14所,其中牡丹区、定陶区、曹县、郓城县各1所,成武县、鄄城县、单县各2所,巨野4所。
二、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难度极大。自2013以来,小学一年级年平均招生17万人,按照1000万总人口测算,全市年人口出生率平均为17‰,届时,全市高中阶段适龄人口将达到51万人,国家要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即使考虑赴外地高中阶段学校就学及普及程度等因素,我市高中阶段教育规模缺口仍然巨大,达到基本普及的要求,高中阶段教育规模需要翻一番。仅仅从学校建设上看,高中阶段教育亟需加强。
二是由于受土地、资金等因素制约,全市高中阶段普及攻坚计划学校建设工程实施进展十分缓慢。
三是高中阶段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未得到全面落实。目前,全市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尚未落实到位,对中等职业学校致使执行了免学费补助标准,而并未按照按专业类别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基本标准落实公用经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发展。
(一)大力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建设。进一步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推动县区严格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大力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建设。
(二)严格落实高中段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积极争取市、县财政部门支持,进一步加大督导督查力度,严格落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进一步落实高中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积极落实2015年5月25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意见》,其中一个主要内容就是扩大中小学办学自主权,进一步减政放权,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鼓励学校创新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完善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目前,我市实行了校长职级认定,落实校长负责制,赋予校长在副校长的提名、中层干部聘任等方面的用人权。
在教师招聘方面,积极与组织部、编制、人社部门沟通,争取政策,在直接引进双一流高校人才外,将人才引进政策放宽到省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2018年底至 2019年初,我市在高校及市直学校组织了三次高层次人才招聘会,引进高层次人才500余名。教师招聘属于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一部分,主管机关是人社部门,下步,市教育局积极与人社部门沟通,争取将教师招聘的管理权下发到县区及学校,进一步扩大高中学校的用人自主权。
在教师聘用方面,2015年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完善学校教职工聘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做好聘用合同的签订、履行。搞活内部用人机制,加强教师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要进行转岗或低聘。目前,各县区都在推行“县管校聘”改革,在下步的工作中,积极推进、重点调度、采取多种措施,推动改革深入进行。
在绩效考核及职称评聘改革方面,市教育局及时向编制、人社部门反映,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考核及评聘方式,增加学校的参与权与话语权。
菏泽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