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
一、实施政策依据
《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二、主要建设内容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模式分为单一深松作业和联合深松作业两种模式。单一深松作业是指只有深松装置或在其后加挂镇压装置,不挂其他任何作业装置进行的深松作业。联合深松作业是指在深松作业的同时还一次完成旋耕,或播种、施肥、镇压等作业。各市、县(市、区)原则上主推单一深松作业,也可根据本地的耕作制度和机具配备情况,因地制宜选择联合深松作业模式。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深度应达到或超过25厘米,单一深松作业要求基本无漏松,深浅基本一致,联合深松作业模式要求做到田面平整、土壤细碎、基本无漏松,深浅基本一致。
三、实施范围
按照三年一深松的原则,对前两年实施过深松整地作业补助的耕地不予补助。以粮食主产区、平原地区为重点,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和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经营程度高的区域优先实施,应尽量集中连片。
四、操作程序
补助程序应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实施。
1、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合理确定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区域,并将其细化明确到乡镇。
2、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与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签订作业协议。
3、在乡镇政府的领导和协助下,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与村委会签订作业合同,并及时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作业合同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期间不影响农时作业。
4、承担深松整地作业任务的农机合作社根据信息化监测结果填写《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情况公示表》,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
5、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乡镇政府组织力量进行抽查,抽查比例由各县决定。抽查公示无异议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信息化监测结果和公示抽查情况,形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兑现公示表》,并通过部门公示栏、电视、政务网站等方式公示7天。
6、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结合信息化监测结果、《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兑现公示表》进行抽查检验,抽查比例由各市视情况而定。
7、公示无异议和市级抽检合格后,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及时填写《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兑现表》,将补助资金直接兑现给承担深松整地作业任务的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五、注意事项
1、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亩30元。
2、补助对象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择优确定的深松整地作业主体不得将深松作业补助任务转包或分包。
3、受益对象为试点区域内的相关农户和农场。考虑受益农户时要有重点的向贫困户倾斜,鼓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贫困户开展深松整地作业帮扶服务。
4、全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面积和质量核实全部实行信息化监测。未实施深松整地作业信息化监测的,不予兑现作业补助。
5、实施深松作业的拖拉机动力为四驱100马力以上且深松机上必须加装深松监测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