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明问答菏政字〔2022〕6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
一、《菏泽市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共明确了哪些重点任务?
答:《若干措施》明确了“十大”重点任务,包括完善制度管理体系、提高为企服务能力、加快中药产业发展、提高检查执法能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药物警戒能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提升智慧监管能力、提升监管队伍素质、强化部门协作能力。
二、《若干措施》在提高为企服务能力方面有哪些新的做法?
答:菏泽市政府秉承“一心为了企业、服务也是监管”的工作理念,为企业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助力企业不断做大做优。一是创新服务模式,在药品审评审批、生产许可检查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帮办服务,协调争取省级政策支持。二是加快“一港四园”规划建设,建设各具特色的功能园区,提升项目承载能力,推动重点项目尽快落地投产;提高专业化分工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确保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布局协调、特色突出。
三、《若干措施》对各县区政府加强药品监管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若干措施》要求各县区认真履行药品安全尤其是疫苗安全的政治责任,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部署推动、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各方协同、公众积极参与”的药品安全治理格局。要求各县区完善药品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协调机制,对药品安全工作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若干措施》在加强药品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若干措施》明确规定菏泽要引进培养具有丰富监管经验、熟悉医药产业的高级专业人才。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每年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不少于3人。科学核定各级履行药品审批、检查、检验、监测评价、标准管理等职能的技术机构人员编制数量。
五、《若干措施》在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了哪些原则?
答:主要把握了三条原则。一是聚焦药品安全监管和医药产业发展,确定提高检查执法能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等10项重点工作,以及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5项保障措施。二是立足菏泽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研究提出了具体的创新举措,例如探索创新服务模式,在药品审评审批、生产许可检查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帮办服务,协调争取省级部门政策支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抢抓省委、省政府“突破菏泽”的扶持政策和产业发展机遇,全力助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坚持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市食药安委综合协调与牵头抓总作用,强化部门协作、协调联动、上下协同,全方位支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形成整体合力。
政策原文:菏政字〔2022〕6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