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印发通知切实做好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近日,庆阳市印发通知,对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出《预案》,进一步明确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全面做好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在工作原则上,《通知》指出,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充分考虑人民根本利益、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政策措施,加强规范信访工作,确保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在工作机制上,《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展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预防工作,市直部门(单位)至少每月排查一次,县(区)至少每半月排查一次,乡镇(街办)至少每周排查一次。对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早介入、早疏导、早化解,妥善解决问题,避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要落实领导包案督办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领导包案、限期办结,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工作要求上,《通知》提出,对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要及时予以报告,各级领导特别是责任县(区)、部门(单位)领导要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妥善处置,及时劝返接领上访人员,积极妥善解决问题,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对挑头闹事、组织煽动事态的骨干人员,要依法打击处理,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信访条例》,增强群众依法信访、依法解决问题的自觉性,切实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