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春节期间加强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规范化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指导意见》规定,春节期间,市人社局采取随机抽查、实地核查等有效措施,着力加强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定点”的监督检查工作。
这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重点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春节期间存在的过度治疗、滥用药物、挂床和冒名住院治疗等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重点检查定点零售药店存在的摆放、销售生活用品,刷医保卡(社保卡)提取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这次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春节期间组成专门工作组,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实行不定期抽查、定期核查、举报专查和年终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尤其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稽查稽核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特别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定点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暂停POS机(MIS机)刷卡、处违规金额2-5倍罚款直至停止定点服务等处罚,确保春节期间有效维护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