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防非方案细致入微包括针对考生考场后期保障卫生消毒等的一系列措施
青岛日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招考办获悉,《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招生期间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已于日前下发,包括针对考生、考场、后期保
障、卫生消毒等在内的一系列措施将确保我市高考平稳进行。
根据教育部及省政府有关文件,我市同时制定了《青岛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期间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控制应急工作实施细则》。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实行目标责任制,负责
协调、检查、监督各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细则要求,每个考点应在6月2日以前,根据考生及工作人员人数,备足消毒药品、消毒设备、一定数量的防护口罩等其他应急用品,并通过各种渠道借用红外线温度测定仪,用
于考生及工作人员的体温测试。每个考点至少设置3个备用隔离考场。各考点应在当地卫生部门的协助下,设立由3名疾病预防控制技术人员组成的临时医疗防治站,负责考生及相关
工作人员检疫和留验工作。人员由卫生部门委派1人,考点安排校医2人。疾病预防控制技术人员须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配备与防病技术人员相同数量的防护服。每个考
区必须配备一辆符合相应标准的救护车,同时配备一辆30座以上公交车。市内四区设置十六中和十三中为备用考点。
细则规定,每个考场准备5个备用口罩(监考人员用2个,工作人员用1个,考生用2个)。每个考点准备红外线温度测量仪2台;准备适量的温度计,平均每个考场1支(考生
可自带温度计)。考生和考试相关人员戴口罩进入考场不做具体要求,但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摘下口罩,由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对无误后,戴或不戴考生自愿。
细则要求,自5月24日至6月8日,各有关中学应在班主任和校医的监护下每天测量体温,认真填写《2003年山东省高考相关人员健康状况记录表》。在外省借读的考生,
必须按规定时间回青,并立即向所在社区进行健康登记,持社区出具的健康证明到市、区招考办备案。在省内、本市区域借读的考生,原则上要求回来,确实无法落实的,必须出具在
读学校审核的健康记录表,方可准予参加考试。
各考点要比原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组织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入考点。考生和工作人员在进入考点时,应向考点保卫人员出示《2003年山东省高考相关人员健康状况记录表》和
准考证或考试工作人员证,由医务人员使用红外线温度测定仪逐一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无其他相关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另外,细则中对考场消毒、卫生保护等工作都作了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