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居民普查展开4月10日前可自行申报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城乡低收入居民普查工作已全面展开。占非农业人口6%的低收入家庭以及占农业人口4%的低收入家庭(含城乡低保家庭)被纳入普查范围。
为全面掌握低收入群众的收入、生活水平、困难程度等情况,我市将围绕城乡低收入居民家庭状况、基本属性、收入低的原因和家庭成员的健康、职业、收入等内容展开调查。据悉,此次普查只是对低收入家庭的生活状况进行摸底调查,不与有关待遇挂钩。
本次普查将采用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我市的低收入居民可于4月10日前到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自行申报,由居(村)委会工作人员认定、入户调查后进行填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