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1次会议
青岛日报讯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昨日上午在八大关会议厅举行。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将审议并表决《青岛市价格监测条例 (草案表决稿)》和《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草案)》,审议《青岛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条例(草案)》和《青岛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草案)》,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报告,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若飞主持了昨日上午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栾景裘、马泽、吴淑玲、徐航,秘书长高岩和33名委员出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先后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惠荣作的关于 《青岛市价格监测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万振东作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卫生局局长曹勇作的关于 《青岛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条例 (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谢保家作的关于《青岛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的说明,副市长秦敏作的关于促进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卫平作的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室主任刘瑞华作的关于我市发展低碳经济的专题调研报告。
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和青岛海事法院的有关任免事项作了简要说明。
张若飞在主持会议时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参加全国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启动2011年立法项目征集活动、召开全市人大系统办公室主任座谈会、组织开展一系列视察调研活动等主要工作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厚仁、孙加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青岛海事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部分公民旁听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