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对2021年东西部协作第二批财政帮扶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公告
根据国家东西部协作考核要求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肃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2021年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青岛定西“十四五”东西部协作行动方案》等关于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在青岛定西两市沟通协调基础上,提出2021年东西部协作第二批财政帮扶资金安排计划。
2021年青岛援助定西东西部协作第二批财政帮扶资金14188万元。具体分配如下: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分配资金8350万元、约占60%
1.依据“两类人口”占比分配资金5000万元。按照各县区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两类人口”数的占比,分配安定区615万元、陇西县860万元、临洮县670万元、漳县405万元、渭源县610万元、通渭县810万元、岷县1030万元。
2.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资金1400万元。根据国家东西部协作考核要求,将帮扶资金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倾斜支持3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通渭县、岷县、渭源县各380万元,1个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安定区260万元。
3.劳务输转就业补助资金1400万元。根据市人社局下达县区劳务输转就业任务,分配安定区240万元、陇西县200万元、临洮县200万元、漳县150万元、渭源县200万元、通渭县200万元、岷县210万元。
4.消费帮扶资金350万元。消费帮扶奖补资金350万元,由市商务局牵头制定消费帮扶奖补办法。
5.支持妇女发展特色产业资金200万元。由市妇联确定支持妇女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实施县区,漳县100万元、安定区50万元、临洮县50万元。
二、促进乡村振兴分配资金5838万元、占40%
1.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分配资金2700万元。安定区、临洮县2个创建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园的县区各600万元,陇西县、渭源县、通渭县3个创建省级农业产业园的县各330万元,漳县、岷县2个县各255万元,分配资金用于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
2.“激励先进、追赶发展”分配资金1213万元。该项资金统筹用于东西部协作3-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1)依据2020年度县区乡村振兴考核结果,按照40万元至100万元的区间、平均增长20%的比例分配资金,依次分配陇西县100万元、安定区90万元、渭源县80万元、临洮县65万元、通渭县55万元、岷县55万元、漳县40万元,共485万元。
(2)依据2020年度县区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结果,按照40万元至100万元的区间、平均增长20%的比例分配资金,依次分配陇西县100万元、渭源县90万元、临洮县80万元、安定区65万元、通渭县60万元、岷县50万元、漳县40万元,共485万元。
(3)按照市委、市政府支持漳县赶超发展的要求,分配漳县243万元。
3.生态林建设分配资金1500万元。在安定区和通渭县实施“青岛生态林”项目,安定区1000万元、通渭县500万元。
4.市上统筹使用资金425万元。
(1)安定区饲草产业补贴项目分配资金200万元。
(2)安定区农业保险农户补贴项目分配资金25万元。
(3)统筹用于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及必要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和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自我发展增收、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分配资金200万元,由市乡村振兴局安排。
***:2021年第二批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分配计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