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大力度持续推进创城专项行
天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加大力度持续推进创城专项行动的通知
秦州区、麦积区创城指挥部,各相关责任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走深走实,形成常态化推进机制,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安排部署,结合近期创城专项督查和“包街包巷包小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现就近阶段重点开展的创城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统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秉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的理念,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以持续推进创城专项行动为主抓手,以构建长效推进机制为着力点,坚持在巩固中提升、创新中发展,着力强化核心价值引领,着力优化人居环境,着力培育文明特质,着力推动全域共建,努力创建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二、重点任务
1.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以道路整治为重点,全面排查城区主次干道、人行横道、背街小巷等路面破损、坑槽,盲道损坏侵占或没有设置缘石坡道,人行道步砖松动、破损、缺失,花坛石和道牙石歪斜、破损、缺失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对照测评体系标准,高质量完成城区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特别对盲道、缘石坡道要逐段进行检查、修整,确保盲道、缘石坡道的连续性、畅通性,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牵头单位:秦州区、麦积区;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2.环境卫生整治提升行动。“以垃圾不落地,天水更美丽”为活动主题,以“包街包巷包小区”志愿服务活动为抓手,持续加大环境卫生清扫力度,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健全常态化清扫保洁制度,对所有路段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确保清扫人员配备到位,清扫工具配备到位,环卫监督管理到位,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秦州区、麦积区,市建设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3.市场秩序整治提升行动。以建设“规范、有序、诚信的文明市场”为主题,对现有市场进行合理布局,科学划分,明确经营区域,有序有规摆放。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进行严格管理,对环境卫生脏乱差、车辆乱停乱放、广告乱贴乱画等现象进行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集贸市场诚信“红黑榜”制度,确保无假冒伪劣和缺斤短两现象。(牵头单位:秦州区、麦积区;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4.交通秩序整治提升行动。按照“科学规划、合理施划、能划尽划”的原则,持续加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划分,有效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大力整治非机动车无牌上路现象,年内全面完成非机动车辆上牌任务。突出“车让人、人快走”主题,持续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我践行”“一盔一带”等文明交通宣传、劝导和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5.养犬专项治理提升行动。全面落实《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大力整治违规遛犬、携犬进入规定场所、占用公共区域养犬和违规处置犬只尸体行为。重点整治养犬人遛狗不牵绳,犬只在道路、小区、公园、广场、绿化带、市场及其它公共场所随地排便等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对不文明养犬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文明养犬形成习惯。(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6.“城市蜘蛛网”整治行动。继续加大“城市蜘蛛网”集中整治行动力度,重点对两区道路两侧、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居民小区等架空电线网线乱搭乱拉、乱牵乱挂、裸露和垂落线头等户外“蜘蛛网”进行集中整治,按照“空中缆线高悬不低垂、集中穿管或捆扎为一股”的测评标准,依次排查,规范治理,确保达到“空中线缆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要求。(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7.“城市牛皮癣”整治行动。重点对两区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等区域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树木等设施“牛皮癣”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同时,对非法小广告严查溯源,并严厉打击。(牵头单位:秦州区、麦积区;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8.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行动。以治理老旧小区“脏乱差”、完善老旧小区基本功能为重点,进一步加快改造进度,全面完善照明、停车、充电桩、消防、无障碍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有效治理乱停车、乱堆垃圾、乱贴小广告、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规范设置市民文明公约、居民公约、公益广告等宣传专栏,加强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投放管理,打造标准化“15分钟生活圈”。(牵头单位:秦州区、麦积区;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9.背街小巷整治提升行动。以无乱搭乱建、无开墙破洞、无乱停乱放、无乱占道、无乱架空线、无外立面破损、无违规广告牌匾、无道路破损、无污水外流、无违规经营、无堆物堆料为标准,对背街小巷进行集中整治,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道路路面平整畅通,垃圾箱分类标识清晰,巷内路段交通畅通,无堵塞及违章停车现象。(牵头单位:秦州区、麦积区;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10.商场超市文明经商专项行动。以“优质服务争先锋、我为创城做贡献”为活动主题,在两区各商场、超市集中开展创城宣传活动,规范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民文明公约、行业规范、诚信建设、反对浪费、关爱未成年人等公益广告宣传专栏,开展诚信行业、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实践活动,以优质服务树立商场超市的文明新形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11.宾馆饭店诚信经营专项行动。对两区所有宾馆饭店按照“经营性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明码标价、干净卫生”的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求宾馆饭店内外经营管理规范,价格合理,无诱导过度消费及价格虚高等现象。持续开展“使用公筷公勺•践行餐桌文明”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完善“文明餐桌”创建标准,打造一批“文明餐桌”示范店。(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12.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在中小学校、幼儿园附近,设有交通标志标线和其它交通安全设施,学生上学、放学时,有公安干警或协管员在校园周边执勤,维护校园门口道路交通秩序;在校园周边200米处无经营性网吧、无非法经营活动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和低俗、迷信、恐怖等出版物销售,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要抓紧制定推进方案。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研究,对各自承担的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出全面详细、富于操作的推进计划,列出重点难点工作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狠抓工作推进,确保创建任务件件落实、项项达标。各专项行动推进方案务必于10月15日前报市创城办(原市审计局五楼)。
二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各牵头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目标导向,全面排查问题、梳理问题,大力度、快节奏,集中行动,压茬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专项行动计划。同时,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本领域工作推进、督查检查、考核评价等长效制度机制,各专项行动相关制度机制务必于10月底前报市创城办。
三要强化督导考核。创城工作督查各专责组要坚持重点督查和常态检查相结合,采取日报告、周汇报、周评比等方式,强化***问效、***督办,对创建进度和成效进行严格考核、监督评估,实行限期整改、挂牌销号;对两次“回头看”仍未整改的单位直接纳入“黑榜”,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根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明年1月份将组织开展专题考核评比。
天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