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河区司法局组织召开我区乡村人民调解员提能培训会
为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提升乡村人民调解员服务平安法治乡村建设的能力水平。近日,区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全省乡村人民调解员提能培训班电视电话会议。此次培训为期2天,全区各乡镇、村(社区)、行业性调委会成员单位均派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人民调解工作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目标的基础性工作,是宣传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争取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根基,是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净化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前沿哨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综合能力。要着力解决调解不专业的问题,加强自主学习,不断提升隐患洞察力和纠纷调处能力。要着力解决调解不规范的问题,落实分级分类培训,发挥调解专家、调解能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调解规范性。要着力解决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全面开展调解员日常监督考评工作,有效提升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要坚持多措并举,加强纠纷预防调处。要突出源头预防,前移工作重心,落实常态化动态化排查制度,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要坚持分类施策,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特点分级分类制定化解工作方案,灵活采取随手调解、“三三调解”、流动调解等多种方式方法,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实现矛盾不上交。要注重对外联动,扭转“包打天下”“单兵作战”的调解思维,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整合多方资源力量,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会后,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李照兵传达了司法部《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结合全区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现状提出了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和创建标准。同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人民调解案件受理、文书、立卷等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