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法院受理首件跨行政区域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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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7日发表
7月5日,掇刀区法院受理了原告龚某不服被告沙洋县民政局民政行政登记案。这是东宝区、掇刀区、沙洋县以及沙洋鉴于管理局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以来,掇刀区法院受理的首件该类案件。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自今年7月1日起,荆门市法院试点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将涉及沙洋县、东宝区、掇刀区及沙洋监狱管理局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掇刀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据悉,跨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可以使行政案件和行政审判力量集中,法官可以接触更多类型的案件。同时,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时能够集思广益,将有利于增强行政法官办案水平,提高行政案件质量。此外,部分基层法院不再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后,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当地政府部门对行政审判的干扰,提升司法公信。(张爱萍 刘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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