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纂鄂州地名故事梁子湖区卷征文启事
为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工作,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根据国家、省、市地名普查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梁子湖区地名故事”。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二、故事来源
1、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词条中记载的地名故事;
2、一普资料、史志资料、考古资料、政区大典、年鉴、探古资料、故事传说、族谱中记载的有关地名故事。
3、民间传说的地名故事。
4、市外记载、流传的与我区地名有关的故事。
三、具体要求
1、地名故事主题必须是正面宣传、弘扬正气、积极向上;故事题材必须与我区现有地名或历史地名有关;文体要符合故事的写作体裁,合理分布情节,合理设定人物关系,合理设定原因结果,合理描写人物关系,合理描写人物思想行为和事物发展变化,人物要有血有肉,让人感觉真实可信;注意细节的描写,详略得当;语言要求简洁、精练、流畅,故事具有可读性、趣味性。
2、地名故事一般应有背景、人物、生活、突出的主题、主题所围绕的中心、故事明确的意指。首先应选好题材,然后编写情节,描述人物,注意矛盾冲突、设置悬念和细节描写。编写地名故事是文学创作,源于生活,高于生活。
3、征集的地名故事包括已编印、出版的故事,修订的故事,编写的故事、口述整理的故事。编印、出版、修订的故事应注明原作者、出版和收集、修订者,编写的故事应注明线索来源和编写人,口述整理的故事应注明口述者和整理者。每个故事的字数一般以500-2000子为宜。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
五、投稿与酬金
1、此次征集的稿件请自留底稿,来稿一概不退,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由供稿者自行处理,区地名办概不负责。
2、稿件同时提供A4纸打印文稿和电子稿件,送区地名普查办。供稿人提供真实姓名、详细的联系地址和***号。
3、入选《鄂州地名故事》的稿件原则上按已编印、出版的故事每个30元(最先送达的有效),修订的故事每个100元,编写、口述整理的故事每个300-500元的标准支付酬金。
六、投稿方式
打印稿请于2019年10月31日前寄送至梁子湖区地名普查办公室(梁子湖区太和镇福利院内),收稿邮箱:zhangxiansheng21@163.com 联系人:胡开贤(159****1708) 张先胜(136****9172)
注明“地名故事”字样。
梁子湖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办公室
2019.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