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nbsp县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全力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习***“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精神,围绕“长江大保护”,积极投身长江流域“清废行动”,开展长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去年至今年5月,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份;会同县环保、经信、水利、河道等职能部门,通过整治污染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企业转型发展;持续监督长江外滩原监利县磷肥厂11万吨磷矿渣整体转运并妥善利用、变废为宝,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该监督案件入选湖北检察机关2018年度创新驱动发展十大典型案例;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活动,深入推进何王庙长江故道江豚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建设。
与此同时,县人民检察院还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速裁程序的实施。对犯罪情节轻微或不够成犯罪、对社会无危险性的依法决定不批捕9人,不起诉4人。严格落实社会风险研判和预警防范稳控机制,在全国“两会”、春节等重大节点期间排查稳控风险人员16人次。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积极为3名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款项150000元,为1名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34000元。聚焦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件4人,为农民工追讨工资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