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2011年度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江陵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县直事业单位201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四)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35周岁以内(截止2011年10月31日)。如另有要求见岗位一览表。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检查或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它不予招聘的。
二、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2011年度江陵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1年10月17日8:30时至10月21日18时。
2、地点: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04室)。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考生填写《江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三支一扶”毕业生加分申请表》(一份)、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登记照(5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报名处初审。
2、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初审情况汇总后,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参考人员名单。
(三)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11年10月25日至10月26日,在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笔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与阅读写作,不指定参考书目。
2、笔试缴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收取100元/人考试费。
(二)笔试时间、地点详细内容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三天在江陵县政府门户网(www.jiangling.gov.cn)和江陵人事网(www.jlrs.gov.cn)上公布。
五、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分及加分
(一)考试总成绩按笔试60%、面试40%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二)根据鄂人函[2009]133号文件精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享受奖励政策,笔试成绩加5分。
七、体检考核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
2、体检的组织与标准。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等乙级以上医院进行。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入围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八、聘用管理
(一)拟聘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1、经审核、考试、体检、考核等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七天的公示。
2、在公示期间如有问题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再在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考核,对合格者再予拟聘公示。如没有人员递补,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总成绩如出现并列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舍。
(二)岗位培训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事业岗位要求,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和公职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服务理念素养等基础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
1、对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填写《江陵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编制、人事手续。
2、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岗位管理,实行人事代理。
报名咨询电话:0716-4738302
联系人:吴翔 189****7778
举报投诉电话:0716-4732139
本公告由江陵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陵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2011年度江陵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招聘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