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对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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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4日发表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部署,加快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全面掌握我区历史遗留矿山基本情况,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文〔2021〕14号)文件要求,我局将拟认定的历史遗留矿山予以公告(详见***)。若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有关资料向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申请复核。
特此公告。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历史遗留矿山明细表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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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01:42: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