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成功息诉一件亲邻纠纷申诉案件
近日,通过坚持不懈的沟通协调工作,区检察院成功息诉一件由琐碎小事一言不合引发的亲邻纠纷,从而使一起发生在同宗亲叔伯亲戚间历经市、区两审和申诉,历时整整一年的亲戚邻里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原审查明2010年7月17日,因暴雨导致被申诉人田中泥土垮塌至二申诉人院中,二申诉人在清理於土时,被申诉人要求申诉人将於土回填,一言不合,双方发生争吵,继而激化为双方亲属参与的打斗,在打斗中二申诉人受伤,并起诉至法院,因二申诉人在纠纷中有一定过错,法院判决二申诉人需自行承担百分之三十相关费用,二申诉人不服上诉至宜昌市中级法院,宜昌市中级法院于今年5月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之后二申诉人仍不服,于6月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申请。同时查明双方当事人系毗邻而居的同宗亲叔伯亲戚,其中一位申诉人系二被申诉人的亲幺爹。
案件受理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认真研读了案卷材料,发现本案事实清楚、适用法律符合法律规定并不符合抗诉条件,但办案人员并没有就此简单结案,而是立即转入到矛盾化解工作,通过针对性走访调查和案头阅卷,检察官对当事双方的详细情况和纠纷产生的历史原因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对掌握的情况进行了严谨分析,确立了用事实说理,以亲情攻心的策略。开始申诉人态度十分坚决,并一度准备在民行科长的办公室安营扎寨,耐心的检察官对此并未计较,而是热茶暖心、细语通理的体贴劝导,大到家国大义,小到家长里短,通过连续数次的一起“加班加点”,申诉人态度逐渐软化,承办检察官此时紧握时机又对被申诉人进行了细致劝和说理,两头通气,畅到心里,最终促使这对邻里亲戚冰释前嫌。至此本案实现了可持续的息诉罢访。
区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在大力开展法律监督、确保提抗成功率的同时,十分注重对不符合提抗条件案件的后续矛盾化解工作,克服就案办案、案卷办案的局限,始终将“促和谐、保平安”的执法为民理念贯穿于案件办理始终,今年的不提抗案件息诉率达到百分之百,实现了两个效果的完美结合,赢得了案件当事人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