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部华南督察中心来我县检查电解锰企业(图)
本网讯 9月24日至25日,国家环保部华南督察中心、湖北省环保厅、宜昌市环保局组成的检查组,对长阳2家电解锰生产企业——长阳蒙特锰业有限责任公司、长阳铠榕电解锰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全国电解锰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和环境整治的通知》(环办〔2009〕66号)和湖北省环保厅《关于开展电解锰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和环境整治的通知》(鄂环办〔2009〕79号)要求,对2家生产电解锰企业进行了6个方面的专项检查,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是否达标、企业厂区环境综合整治是否达到环保要求、环境应急管理是否规范、排污申报及缴纳排污费是否按规定申报或缴纳。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长阳2家生产电解锰企业的压滤车间、电解车间、化合车间、尾矿库以及变压器、污水处理系统等生产区域和环保治理设施,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明确要求严格按照环保部《全国电解锰行业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和《全国电解锰行业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精心安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环境整治,确保电解锰企业环境安全,确保企业环境保护治污设施稳定连续正常运转和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