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国家湿地公园获准试点建设长阳又添一张国家级生态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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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本网讯 日前,国家林业局下发文件同意全国140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长阳县清江湿地公园位列批准名单中,标志着自2014年初开始,历经一年的清江湿地公园申报国家级工作圆满结束,即将拉开清江国家湿地公园实际性建设的序幕。
清江国家湿地公园为新建生态型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公园规划范围包括清江(大堰乡三洞水村至省道224磨市镇花桥村段),隔河岩水库的部分区域以及周边的山体。地理坐标范围为东经111°4'28"~111°12'51",北纬30°21'13"~30°26'16"。公园规划总面积为2338.33公顷,分为生态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管理服务区等五个功能区。根据国家林业局通知要求,下一阶段,清江国家湿地公园将成立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主体,有序推进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建设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按期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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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9:11:0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