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严禁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本网讯 日前,长阳县纪委发出通知,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通知要求,全县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烟酒、食品、礼包、花卉、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组织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滥发津补贴或实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组织任何形式的团年宴;严禁违反规定组织各种茶话会、联欢会。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通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开展明察暗访,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查顶风违纪行为;要注重长效监督,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1 04:12:0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