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宗局助学工程开始报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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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本网讯 省民宗委决定在全省实施《2009年民族助学工程》,分配给我县的大学本科资助名额为7人,高中新生名额为10人。现将具体条件及办法通告如下:
一、助学条件及对象: 我县农村及城镇低保户家庭的子女,参加2009年全国统一高考后,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大学本科(二本以上)新生和2009年考入县一中的一年级新生。
二、助学标准:大学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高中生一次性资助1000元。
三、报名地点:我县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上助学对象和条件的,在毕业学校县一中、县二中、民族高中、清江高中分别报名。报名时,学生提供低保户证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在学校填写《湖北省民宗委民族助学工程助学金申报表》。
四、截止日期:2009年8月15日。
五、咨询电话:5325351
长阳民宗局
二00九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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