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亚硝酸盐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亚硝酸盐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局属各科室、质计所、稽查分局:
为加强亚硝酸盐销售使用管理,杜绝因不规范使用亚硝酸盐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县食安办文[2012]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亚硝酸盐销售使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着力解决亚硝酸盐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杜绝亚硝酸盐中毒事件发生。通过专项整治,建立亚硝酸盐使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规范亚硝酸盐销售使用,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时间
2012年3月8日至5月5日。
三、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局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食品生产监管科、稽查分局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生产监管科,专题研究确定亚硝酸盐的整治重点及整治措施,周密部署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效果。
(二)明确重点。此次检查重点加强对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的监督检查,查看是否严格执行肉制品中亚硝酸盐最大使用量不得超过0.15克/千克的国家标准。督促企业建立亚硝酸盐专人进货、专库存放、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制度,设置醒目的标识,配备必需的计量器具,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控制使用剂量,建立详细使用登记台账,力求通过开展亚硝酸盐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滥用亚硝酸盐行为,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发现擅自购买、存放、使用的亚硝酸盐及其他工业用盐和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依法进行处理。对违法违规使用亚硝酸盐及使用来历不明、标签不清的盐类物质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从严从重予以查处。
(三)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局网站等各种媒体的作用,印制宣传材料,大张旗鼓地开展有关亚硝酸盐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组织开展培训,增强对食品中使用亚硝酸盐危害性的认识,抵制在食品中添加亚硝酸盐及其他非食用物质。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依法严处。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要开展拉网式检查,对不具备亚硝酸盐使用条件的,一律依法取缔;要强化风险监测,加大抽检力度,对检验不合格的一律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的,一律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